时代变迁,内地以往“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亦正现蜕变,从家庭中“翻身得解放”的妇女越来越多晋身“女强人”。据广州海珠法院近日透露,该院受理的“80后”女强人离婚案频发,9成案例中男方反成了“冤妇”,作为原告起诉方,而起诉理由亦是花样百出。
据法院案例分析,离婚案中男方起诉“女强人”的理由,以“没有男人的尊严感”居首位。其中一个案例的双方结婚才半年,男方阿忠因收入悬殊,经常受到身为一家外企高管的妻子婷婷冷嘲热讽,不论出外逛街还是在保姆和朋友面前,都常不留情面地羞辱阿忠。最难堪的是,今年春节两人跟朋友们聚餐,期间婷婷为凸显其“女主人”地位,竟宣称“我爱玩就玩,老公都管不着”。甚至当众与一男性朋友亲吻,这促使阿忠决意以起诉方式离婚。
另外,“没有安全感,老是怀疑女方出轨”、“女方没有时间照顾家庭,导致男方孤单感大爆发”,亦成为男方起诉妻子的重要理由。这些案例中,双方经常聚少离多,当中较多男方当起“家庭主男”,而随着女方工作职位的提高,出差次数趋多,回家也越来越晚,导致吵架、冲突与疑虑不断升级,最终闹上法院。
从事家庭婚姻问题调解十多年的香港社工梁秋莎指出,夫妻双方无论谁主外内,只是家庭中的分工不同,均需对方的包容理解,否则婚姻无法和谐长远。而经办法官表示,该类离婚案主要争拗一般聚焦在财产、子女抚养权问题,因“80后”的女强人即将临“人到中年”的生育危机,因此较多坚持要求子女的抚养权,亦导致该类案件难调难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