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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收购优步中国过去半月有馀,但对于此举是否符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的申报要求,至今尚无定论。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周五就此前被举报的滴滴优步合併案表示,此案未向商务部申报,商务部反垄断局已两次约谈滴滴出行,要求其说明交易情况、未申报的原因,并按商务部提出的问题清单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商务部周五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沈丹阳会上表示,滴滴优步合併事件在社会已引起广泛关注后,有举报人向商务部举报该交易当事方未依法申报。商务部正根据《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依法进行调查;并已与有关部门和企业座谈,了解网约车运营模式和相关市场竞争状况等。
合併后佔约90%专车市场
滴滴与优步中国长期霸佔着内地网约车市场份额的前两位,有数据显示,滴滴今年第一季度在中国专车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85.3%,优步为7.8%;且滴滴出行覆盖约400座中国城市,优步为60座。两者合併后仅在专车市场份额将超过90%,中国出行市场的竞争格局,因两方合併将彻底改变,也让不少人质疑涉嫌垄断。
对此,作为内地反垄断执法部门之一的中国商务部曾多次回应,尚未收到有关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但就双方合併是否属于垄断,未有明确说法。
沈丹阳介绍,截至目前,商务部反垄断局已经两次约谈滴滴出行,并与有关部门和企业座谈,了解网约车运营模式和相关市场竞争状况等。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依法推进本案调查工作。
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规定》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其中,《规定》还对合併公司详细的营业额有所界定。滴滴方面曾回应称,目前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实现盈利,且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不需要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
营业额计算存在争议
此前,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表示,滴滴合併事件最核心的就在于是否满足申报标准,即具体营业额。如果满足,就应该向商务部门进行反垄断申报。但关于滴滴出行的营业额如何计算一直存在争议;且目前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实现盈利,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指出,曾为网约车业务补贴数亿美元的优步中国,上年度反垄断法意义上的营业额,应包括乘客通过其平台应支付的所有费用总和以及补贴数额,因而应远超《规定》界定的营业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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