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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监发言人张晓军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监管部门正积极推进中国与香港的基金互认问题,目前中证监、国家外汇局、香港证监会等已经在六个方面达成共识,分别是基金互认范围、管理人条件、互认审批程序、基金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六方面取得了共识。
根据之前的讨论,双方基金互认,是指允许在对方註册的基金向本地居民公开销售,而在去年8月时,已经将积极研究中国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工作写入了CEPA补充协议之中。
证监会发言人早前曾称,推动两地基金产品互认,有利于将香港成熟产品直接引入中国境内,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选择,同时将境内基金产品在香港销售,亦可吸引海外资金进入,进一步扩大中国基金行业和资本市场开放,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透过香港的国际地位帮助中国成长。
分析指,由于不管是香港居民还是非香港居民,都可以购买在香港註册的共同基金,中港两地基金互认安排,将为内地投资者提供了利用手中价值数万亿美元储蓄存款的机会,同时也给缺乏投资渠道的内地投资者更多进入外部市场的途径。
对于香港,大量内地基金涌入,将可使香港跃升为全球第三大基金中心,仅次于美国和欧盟。因为若中国储户将部分储蓄资金投入到香港基金,就可产生数万亿元的资产管理规模,亦可大大推动香港基金市场发展。
此外,若这些投资者可在内地直接购买香港基金,亦可吸引国际基金公司将旗下基金产品安排在香港註册,直接帮助本地基金业发展,有助巩固香港在区内的资产管理中心地位。而基金销售公司亦会在港招聘前线人员,及增聘后勤工作人员,刺激本地基金业发展。
不过,早前有报道指,香港并无法长期做“独市生意”,因为在英国最快在今年6月,亦会与中国签订类似的基金互认协议,届时英国註册的基金,同样可以直接到中国销售。业界相信,其他国家亦会在可见未来与中国签订类似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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