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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里买到假货咋维权?保留聊天记录、支付凭据

“在朋友圈买到假货怎么办?”昨日,市民陈小姐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惑,花1000多元在朋友圈内买到了伪劣化妆品却投诉无门。为此,记者采访到南昌市消协负责人和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专门就“微商”为消费者提出注意事项和维权办法。

     投诉:

    花千元买来伪劣化妆品维权难

    陈小姐称,她的一个朋友喜欢通过微信卖化妆品,自称是正品,有盖章小票还有厂家包装。陈小姐看了朋友发在朋友圈里的照片后,买了一些化妆品,价格不仅比卖场里的便宜一半,甚至比网店还便宜。谁想到,买回来没几天就发现化妆品质量很差,拿去厂家售后点检测,居然是伪劣的。

    “因为是朋友,才相信她,哪知道结果是这样。”碍于情面,陈小姐要求对方退货时,对方竟然称产品没问题,之后将陈小姐拉黑。

    调查:

    微信中明目张胆销售“A”货

    随后,记者在微信中看到,一些含有“代购”字样的私人、公众账号都拥有众多粉丝。这些“海外代购”交易都是在网络上进行,因此不排除存在一定风险。记者也发现,目前微信代购几乎未受到任何监管,记者在微信朋友圈内看到,一些微友直接销售A货,也就是仿品牌产品。如果销售这种仿品牌产品,在实体店和淘宝上都会面临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但微信上的内容仅朋友圈可见,因此被监管部门查处的可能性很小。

    “现在针对网络购物的监管法规仅对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具有约束力,而针对微信这样的社交营销经营模式,还没有相关的监管规定。”南昌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工作人员说道。

    市消协:

    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

    对此,市消协负责人表示,微信“朋友圈”与淘宝等网店卖东西不同,它的经营者大部分为个人经营,且不具备经营的相关执照和证件,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微信朋友圈也不是“第三方交易平台”,(所谓第三方平台,指的是搭建一个购物平台,专门用于交易)。因此,在微信朋友圈购物是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的。

    由于大多数“微卖家”都没有实体店,就谈不上经营资质。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其实也为买家们增加了很多消费风险。

    律师:

    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维权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说道,微信朋友圈的商品交易,在法律上属于“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一般是发生在个人之间的偶发交易,这种交易由一般的民事法律来规范。如果遇到假货、遇到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同时,李律师建议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时,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三是要保留银行、支付宝等汇款、支付凭据,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

    支招:

    造成人身损害可直接向厂家索赔

    那么该如何防范微信中的消费陷阱呢?消协负责人提醒,1.收集、保留证据。用手机从各角度拍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照片,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2、联系第三方交易平台(微店)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明知或应知卖家侵害买家合法权益而未采取措施的,或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可向交易平台索赔。3、.如卖家销售金额达5万以上,或卖家货值金额达15万以上,或两者合计达15万以上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4、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可直接向生产厂家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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