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168元 增幅居中部第一
昨日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增幅双双居中部六省首位,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统计数据显示,据对全省城乡居民收支状况调查,2016年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68元,同比增长9.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居中部第一。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幅居中部第一
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510元,同比增加613元,增长8.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4位,与湖北并列居中部六省第1位。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1.1%,比上年同期提升0.6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继续缩小。
从城镇居民收入构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4822元,增长9.0%,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65.1%;人均转移净收入1369元,增长12.3%,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24.4%;人均经营净收入685元,增长7.4%;人均财产净收入633元,增长2.7%。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依然是支撑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此外,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42元,同比增加275元,增长9.9%。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9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7位,中部六省第1位。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5%,比上年同期提升0.6个百分点。
从农村居民收入构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457元,增长11.4%,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54.4%,是支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人均经营净收入986元,增长7.3%;人均财产净收入45元,增长7%;人均转移净收入554元,增长11%。
城镇居民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74元
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674元,同比增长8.3%。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96元,同比增长12.7%,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
一季度,城镇居民医疗保健支出198元,同比增长24.8%。其中人均滋补保健品支出增长16%,医疗服务支出增长58.2%。
农村居民网购支出
同比增长70.4%
近年来,随着智能终端、网络以及电子支付手段的迅猛发展,网络购物更加便捷,网购人群不断增加,居民网购的习惯逐渐养成,互联网消费规模持续扩张。一季度,城镇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长52.8%,农村居民增长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