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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分类管理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昨日就《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徵求意见,明确普通和专业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同日沪深交易所还出台分级基金徵求意见稿完善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提出设立投资者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及强化风险警示措施。

  中证监指出,证券期货市场是有风险的专业化市场,投资者对风险偏好存在很大差异,有必要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监管,适当的产品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中证监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表示,内地资本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适当性管理构筑的是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线。

  《办法》明确普通和专业投资者分类,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转化;明确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规定经营机构是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的主体,建立监管部门明确底线要求、行业协会制定产品名录指引、经营机构制定具体分级标准的产品分级体系;在风险匹配等方面,突出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如果发生纠纷,经营机构不能证明履行义务,将依法承担责任;制定对应的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强化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

  沪深交易所昨日出台的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的徵求意见稿提出,设立投资者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并要求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在开通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权限前需通过会员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提高投资者风险警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定发生下折算的分级基金B类份额应于折算基准日在基金简称前冠以“*”标识;在折算基准日对B类份额下午增加停牌一小时。

  根据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专业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等委託投资资产;监管机构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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