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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下月起调整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昨日,南昌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从3月1日起,我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将进行调整,调整后,未配置电梯的商品住宅按每平方米55元交存,配置电梯的商品住宅按每平方米100元交存,非住宅按每平方米130元交存。

  调整后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数额下降

  记者了解到,新规修改了我市去年11月出台的《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若干规定》中的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要求非电梯房业主按住宅每平方米造价5%交存维修资金,电梯房则将比例提高至7%,新规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新规实施后,不少市民疑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以前的5倍吗?南昌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行交存标准是什么?3月1日后,南昌新购房市民需要交存的维修资金是变多还是变少呢?对此,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书记卢白蕊。

  “现在,维修资金的征收是按照住宅销售总价的1%来计算,而新政是按照住宅每平方米造价的5%和7%来征收。由于征收基础不一样,因此又会有很多市民关心造价是由谁来规定的问题。本着减轻购房人负担的总体原则,《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明确指出,建筑安装工程经济指标就低不就高、较现行标准有所下降和与周边各地基本同水平的原则,确定了我市城区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卢白蕊表示,此次调整后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将与长沙、合肥、济南、上饶等地基本处于同水平或略微偏低。卢白蕊还表示,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变化,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将适时调整。

  3月1日起可向县区房产主管部门申请使用

  那市民如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卢白蕊告诉记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使用的,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或居民委员会协助相关业主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需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3月1日起,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拿着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材料,向县区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即可。”

  据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业主买房时已经交存了首期的不需要重新交,除非业主分户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才需续交。目前,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还尚未开展维修资金续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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