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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开27罚单 四宗“最”晃眼

  A股“最严执法期”仍在继续,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发出了27份“罚单”,信批违规和内幕交易成为“领罚”的重灾区。除了已“开具”的罚单之外,据统计,有49家公司在今年内发布了“涉嫌违规”的公告,这意味着后期还有更多的公司和个人会领到罚单。

  根据证监会年内已下达的27张罚单,部分公司和个人将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本期投资周刊将为投资者揭开上市公司违规现象的四宗“最”,以及这些违规现象对市场带来的影响。

  领罚人数最多:天威视讯

  内幕交易是上市公司违规的“重灾区”,因此领罚的上市公司也屡见不鲜。不过,天威视讯的内幕交易案,涉案人数之多、涉案范围之广,仍让市场大跌眼镜。今年三月,证监会对天威视讯内幕交易案进行了披露,共有15个涉案人员领到了证监会罚单。据悉,天威视讯15人“窝案”源于一项“重组”。2012年4月,天威视讯公告称,将以定增方式购买深圳天宝、深圳天隆两项资产。而就在该重组方案公告三个月之后,证监会就对天威视讯股票内幕交易案立案调查。2012年12月,证监会将倪鹤琴等15人移送公安机关,并对许军等多人进行行政处罚审理。2014年1月17日,倪鹤琴等涉嫌天威视讯股票内幕交易案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同月证监会对许军等15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对该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认为,重组有关方面法制观念不强,防控措施缺失,是导致本次“窝案”发生的主因。相关市场主体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的保密意识普遍较为薄弱,内幕信息知情人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最不守纪律:神奇制药

  连续两月领罚,神奇制药可以算近期“纪律性”最差的公司。3月21日,神奇制药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贵州柏强制药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与此同时,该子公司在交通干线(贵新高速公路)附近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根据相关规定,柏强制药领到了一张40200元的“罚单”。

  除了“不爱环保”外,神奇制药今年还爆出过一项内幕交易案。今年2月14日,神奇制药公告的内幕交易事项显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渠道服务部副总经理胡海波和其岳母曹琏琏曾经交流过神奇集团重组的情况。此后,胡海波账户、魏某飚(曹琏琏的配偶,胡海波的岳父)账户皆有买入“永生投资”的行为。在此交易过程中,根据曹琏琏手机通话记录,胡海波与曹琏琏在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2月4日期间有多次通话。经综合考量,证监会认为,曹琏琏、胡海波的行为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因此,证监会决定:没收胡海波账户违法所得36.88万元、魏某飚账户违法所得6.6万元,并对胡海波处以43.5万元罚款,对曹琏琏处以3万元罚款

  罚金最高:光大证券

  这边厢“乌龙指”余波未了,那边厢又因“天丰节能案”被罚,光大证券近期可谓“罚单不断”。今年3月4日晚间,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天丰节能财务造假案件已调查、审理终结。决定书显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给予警告,没收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对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天丰节能IPO造假”是光大证券此次被罚的主要原因。该报告书显示,光大证券在核查天丰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以及财务自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财务自查核查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资料显示,2013年4月18日,证监会稽查总队对天丰节能进行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增收入、虚增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未入账等违法违规行为。2013年6月20日,光大证券因为天丰节能项目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终,光大证券在今年3月4日领到了上述罚单。

  受罚最重牛散:姜兵

  在证监会今年开出的罚单中,受罚主体也不光是上市公司。其中,一位名为姜兵的自然人,就因为同时操纵7个账户集中交易同大股份,而领到了30万元的罚单。

  证监会3月2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显示,姜兵在2012年11月9日至2013年2月7日期间大量买入同大股份后,持股数曾超过5%的持股“红线”,最多时持股比例逾9%。但在此期间,姜兵未对举牌事实进行公开披露。

  证监会查明,姜兵操作的资金并非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2012年11月1日,姜兵与邰某群签订借款合同,后者向姜兵提供7500万元借款用于股票交易。邰某群遂将这笔借款通过银行分别存入7个股东账户。随后,姜兵便控制这7个账户集中交易同大股份。

  姜兵通过这7个账户持股数量一度逼近二次举牌的红线:2012年11月21日,该账户组持股231.35万股,占总股本的5.21%;11月28日,该账户组持股404.57万股,占总股本的9.11%。因此,证监会认定,姜兵控制上述7个股东账户合计持有同大股份数额超过总股本5%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86的规定。据此,决定对姜兵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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