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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港通”开闸日期渐趋临近,其亟需解决的税率制度引起关注。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表示,由于“沪港通”税收工作政策性强,相关税收政策要考虑多种因素慎重决策。因涉及现行法律法规,影响面广,要兼顾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及“沪港通”业务的创新性和开放性。中证监正在积极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此项工作争取尽快解决。

  另有媒体援引中信证券国际内部人士透露,“沪港通”税率操作可能会先採取和客户签订协议,根据以后政策的变化来决定是否需要补税或者退税。内地市场中,相当于成交金额0.1%的印花税仅向卖出者徵收,而且还要徵收香港并不存在的红利税;但在香港市场,交易双方需要缴纳成交金额0.005%的交易费、0.1%的印花税以及每笔0.5港元(折合人民币约0.4元)的交易系统使用费。

  实际操作或採取协议形式

  据上个月上交所向券商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草案)》,沪股通投资者“应当按照内地有关规定缴纳印花税”、港股通投资者“应当按照香港地区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这两项条款都被删除。

  此外,日前报道传出,《21世纪网》通过有偿新闻非法获取巨额利益,也引起中证监关注。邓舸称,网媒发布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不得先于交易所时间,交易所披露之前,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通过网络媒体发布、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上市公司信息。他并称,上市公司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只能在规定网站发布信息,公司相关高管不得在其个人微博、微信、博客等平台发布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擅自发布者,公司应启动追责机制,中证监将视情节对其採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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