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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受经济“三期叠加”因素影响,上海银监局近日向辖内银行下发通知,要求自2014年10月起,在沪各中资银行于每月5日上报上月单户新增1000万元(含)以上不良贷款信息和上月单户新增1000万元(含)以上逾期贷款信息。
据一份《关于报送新增大额不良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的通知》,上海银监局明确,为进一步做好辖内银行业信用风险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客户的风险状况,指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将加强对新增不良贷款及逾期贷款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上海银监局下发的两份不良贷款和逾期贷款表格显示,其中对企业信息要求详尽,如企业註册地、实缴註册资本、企业性质、主要业务品种、主要担保方式、是否集团关联企业等。而逾期贷款信息表填制完成后,报送至上海银监局相关监管处室。
防范担保圈互保问题爆发
上海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止6月末,上海银行业不良贷款馀额414.2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8%。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许文兵认为,各地银监局加强对辖内不良贷款的监控,属于比较常规的监控手段,但要求每月上报不良信息的更为细緻化监管方式,主要因为在实体经济增速趋缓的大环境下,部分地区尤其是江浙一带担保圈互保问题突出,一旦通过担保和上下游产业链形式互保的问题爆发,会蔓延得比较快,引发行业性不良集中爆发态势,这会对未来不良贷款风险控制形成较大压力。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此前明确,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扩散就是下半年把控风险的首项重点工作。要重点监控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风险,严格管控高槓桿、多头授信、涉及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企业的债务风险,及时处置互保联保、担保圈、担保链、企业群和各类仓单融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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