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报道:欧洲人权法院坚持周五的决定,为一位多年来因车祸处于植物人状态的法国病人──樊尚.朗贝尔的命运做出最后判决,驳回其父母的上诉,允许医生停止维持他生命的医疗措施。樊尚一案几年来多次引发法国公众关于“安乐死”的激烈讨论。
17位国际法官在位于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对此案作出最后裁决,以12比5的票数认定,停止维持樊尚生命的医疗措施不触犯欧洲人权法。
38岁的樊尚在2008年9月的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截瘫,休克至今,一直通过人工胃管输送营养,维持生命。自此之后,关于樊尚是否可被“安乐死”的法律诉讼,让他的家庭分崩离析。
妻子支持 父母反对
在法国,一项名为“雷奥内蒂法”的《病患权利与生命末期相关法》规定,如果病人自己不再能表达意愿,大夫有权作出採取“消极死亡协助”即“被动安乐死”措施的决定。积极死亡协助则同在德国一样被禁。
2014年1月,当时医生在妻子雷切尔和樊尚6名兄妹的支持下,决定停止对樊尚实施人工进食等维持其生命的医疗措施。该行为符合2005年在法国通过的支持“雷奥内蒂法”。但是,樊尚的父母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他们与樊尚另外两名兄妹提交紧急法院申请,要求医院维持对樊尚的治疗。
该次上诉导致法国最高行政法院下令让三名医生共同起草报告,针对樊尚的病情作出专业判断,同年6月,法院决定停止樊尚的生命维持,因为停止对无希望生还人士进行医疗救助属合法行为。此后,樊尚的父母将此案提交欧洲人权法院。该法院在接到申请的当晚紧急下令要求法方维持樊尚的生命,以便就他父母的上诉展开调查。
周五的判决被公布前,樊尚的母亲说自己对家庭内部出现的纷争感到“非常失望”。她认为儿子已表现出好转的迹象,譬如可轻微抬腿和做出吞嚥等反应,她希望儿子能够被转去更好的医疗机构接收治疗。但雷切尔则认定丈夫绝不可能“允许自己处在这样的状态下”,“靠机器活着,这根本不是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