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央行昨日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扩大跨境人民币净流入额度上限,并调整开展该业务企业的门槛。这是央行继日前下发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业务规则后,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再下一城。
外媒引述的通知显示,央行将对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上限管理,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此系数由去年的0.1调升至0.5。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增加超过20%的,经申请,结算银行可以为其调增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
通知并降低参加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企业的要求。包括境内外成员企业经营时间由三年缩短为一年;境内成员企业的最低年度营业收入由50亿元(人民币,下同),降至10亿元;境外成员企业的最低年度营业收入由10亿元下调至2亿元;境外主办企业─跨国企业集团指定的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主板企业可以选择1-3家主办银行,此前只能选一家银行。
在通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流入的资金使用上,通知明确,资金存放于人民币专用存款帐户内,按单位存款利率执行,不得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非自用房地产,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向非成员企业发放委託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