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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楼市再出新政——新建住宅装修价封顶4500元/平方米

装修价“限高”

  1、今后我市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建设的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装修价格暂定不得超过3500元/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宅,装修价格暂定不得超过4500元/平方米。 

  2、先前已出让用地建设的住宅,装修价格暂定不超过4500元/平方米。 

  8月28日,市房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我市新建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不接受装修价格限高的企业,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暂停其网上签约。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可参照执行。 

  不接受装修价格限高的企业,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不规范问题,我市进一步加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28日起,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我市对已出让用地上新建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今后出让用地上新建全装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装修价格分别实行最高限价。对不接受装修价格限高的企业,市行政审批局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市房管局暂停其网上签约。 

  “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发企业应按施工图审机构对全装修设计图的审查文件,在销售楼盘内建造所有户型的不同装修方案的实体装修样板房。”市房管局开发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建造临时样板房的,在交付前必须完成实体样板房建造,并出具临时样板房与实体样板房一致性公证书。样板房建成后,需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验收。

  《通知》要求,新建全装修住宅样板房验收通过后,开发企业须在房地产行业协会组织下,从我市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库中随机抽取3家评估机构,对新建全装修住宅样板房进行装修价格评估,评估后的均价作为装修价格。

  全市新建全装修住宅实行明码标价 

  《通知》明确,即日起,我市新建全装修住宅实行明码标价,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许可前,需根据装修评估价格和向房管部门征询的商品住宅毛坯指导价格,制定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表,并将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表报送价格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审核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许可时,将要求开发企业提供经价格部门签收的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表。

  同时,《通知》明确,在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期间,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增加装修信息公示:建设部门对装修施工设计图的审查文件、住宅装修标准清单、装修价格评估报告、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表等,并展示新建全装修住宅样板房。开发企业必须将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的公示内容告知购房人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单存入购房档案。 

  交房装修标准与样板房装修标准一致 

  我市落实价格“两分开”、标准“两一致”要求,即: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将毛坯价格与装修价格分开;在新建全装修住宅交付时,交房装修标准与样板房装修标准一致。

  《通知》要求,我市将加强销售市场的监管,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新建全装修住宅设计、建设、监理、交付等加强监管;房管部门对违规预售、捂盘惜售、未按要求公示预售信息等行为监管;价格部门对价格欺诈、变相涨价、价外加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监管;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广告宣传、阴阳合同、捆绑搭售等行为监管。

  此外,《通知》明确,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涨价、信息不公开不公示等行为,中介(评估)机构不得进行违规收费、价外加价、违反相关规定评估等行为。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机构,一经查实,将严厉惩处。(南昌日报记者 张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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