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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启动

从南昌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0年10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统筹机制,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拥有本市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均属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电子税务局(PC端、APP)、赣服通、村(居)委会以及开通缴费功能的商业银行等多元渠道进行“线上线下”的参保缴费。其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缓缴的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在征缴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不收取滞纳金。

此外,政府补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人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失业又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孤儿、家庭整体参保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以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符合规定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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