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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网引述消息人士报道,目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拟定稿已经下发至省部级官员,徵求意见。据悉,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7月在武汉讲话要求“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可视为11月报告的基调。
财税体制改革难度大
消息人士称,按照党内文件起草惯例,如不出意外,在徵询党内高级干部意见后,报告起草小组会将就拟定稿继续进行修改,届时在今年11月召开的三中全会上露出“真容”。而对于各界关注的财税体制改革是否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牛鼻子”,上述消息人士称,该项改革难度很大。
另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出于对农民利益、地方阻力等因素的顾虑,中央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始终踟蹰。虽然在广泛徵求意见,并有意在全国展开试点,但消息人士称“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土地制度变革尚难破局”。
“全国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并不会在土地制度变革上‘着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暂时也不会推广到全国。”9月10日,接近政策制定层面的官员表示。
这意味着,被各界广泛寄望“改革步子应迈得更大些”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依然在艰难孕育之中。
报道称,此前被媒体广泛报道的下发至18个省市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实际上仍处于徵求意见阶段。据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内部人士透露,该文件的内容将主要集中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前提条件、流转的范围、流转形式、用地来源、退出机制等。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宅基地流转将採取单独列项的形式。
“中央层面担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会造成农民大量失地,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国务院方面一直未对土地流转有过明确表态;另一方面,若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流转,势必破坏地方政府垄断土地的平台,各地反对声音比较强烈。”国土部内部人士透露。
新土改尚待试点成熟
知情人士透露,未来数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等可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其中,一些东部城市可能会被纳入试点。“扩大试点”有可能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突破口,进而带动制度破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早已在苏州、芜湖、昆山、深圳、重庆等城市试点,但目前并未推广到全国。接近政策制定层面的官员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目前改革思路执行的仍将是城乡增减挂?制度,该制度已被称为“不彻底的改革”。
相关人士表示,尽管集体土地流转势在必行,但十八届三中全会可能只会形成一个框架性的思路,还需要等各地的试点成熟后,由下而上地推动改革。
最大重点是户籍改革
但由于各方面的谨慎姿态,大家热议的新土改,并不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破局。
“十八届三中全会最大的重点还是户籍制度改革,而不是土地制度改革,所以土地制度改革在2013年并不会有特别大的突破。”消息人士表示,在《土地管理法》修订何时完成尚未可知的情况下,土地改革只会提出一个框架性思路,具体的方案可能还是有赖各地逐步探索,试点较为成熟后才能形成。“广东的土地流转模式是中央比较肯定的,而且也确实解决了部分用地难题,但眼下在全国推广仍然不具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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