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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19日表示,中央与地方分税的前提是事权的划分,划分事权实际上不是动地方的权力,只是改变地方承担的支出责任。至于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原则,首先是按照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责任来划分,用一般性转移支付解决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
第二类事权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统一市场规则以及统一市场规则管理的,包括一些跨流域的重大工程的建设与维护,一部分司法方面的制度、国防等,明确为中央事权。一些地域性比较强的或地方公共服务提供比较便捷、与当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则交给地方政府。
第三类是属于地方事权但外部性比较强的,如人才培养这类地方投入较多但学生离开后效益外溢的,可能作为中央和地方的共同事权。
王保安强调,土地财政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没有外界想像得那么大。他解释,一是因为土地出让过程中,大部分收入用于成本补偿,如对失地农民、拆迁户、地上附?物的赔偿,建立农民的社保制度等,还有对现有耕地生产能力提高的投入,因此土地出让的纯收益只有20%是地方政府支配的。另外,土地出让收入没有纳入公共预算而是在基金预算中,因此土地财政对整个政府资金的预算来说,没有那么大的分量。所以,土地流转的改革对地方财政的正常运行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是这个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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