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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昨日发布《上交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了9种纪律处分和19种监管措施,并将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该所表示,《办法》的发布是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推进“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推出的。
《办法》规定,纪律处分的实施适用“查审分离”程序,违规调查和审核分别由监管业务部门和纪律处分委员会作出,上交所根据纪律处分委员会的意见作出决定并实施。监管措施由轻到重分别适用三种不同程序。一是口头警示由监管工作人员直接作出。二是书面警示等12种监管措施。三是对未按要求改正的上市公司暂停适用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等6种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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