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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意见》指出,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这显示中国政府正考虑遏制地方债务不断扩大问题,同时引入规范融资制度,从而防范和化解日益扩大的债务风险。
中国政府网站昨日发布一项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通知,其中提及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意见》还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发改委并指出,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
《意见》并称,要抓住当前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的时间窗口,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和交通、电信、医药、医疗服务等价格改革。同时,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有序推进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改革。
此外,还要在授权范围内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徵地制度等改革试点,并从各地实际出发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全部常住人口的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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