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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则材料,中国人平均寿命:四千年前夏朝为十八岁,二千年前秦朝是二十岁,一千八百年前东汉是二十二岁,国民党时期一九四九年是三十五岁;共和国成立,一九五七年是五十七岁,一九六三年为六十一点七岁,一九七八年是六十八岁,一九八五年是六十八点九岁,一九九一年是六十九岁,一九九七年是七十岁,二○○五年是七十二点九岁。二○○九年中国六十岁以上老人达到一点六七一四亿,佔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二点五,已达到老龄化社会的国际标准(六十岁以上老人佔总人口的百分之十)。
又,欧洲人平均寿命十六世纪为二十一岁,十七世纪为二十六岁,十八世纪为三十四岁,二十世纪为五十岁。
老龄化社会实际上就是长寿社会,平均寿命是生活质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国民的生活质量与一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有密切的关系,中国国民平均寿命高于欧洲人的平均寿命,凭什么说中国的制度不如西方?
现在一些专家谈到老龄化社会好像是巨大灾难,殊不知这是人类追求的幸福社会的一项最基础最重要指标,人均寿命很低的富裕社会能算幸福社会吗?
又说中国社会是未富先老,这是个伪命题。没有一定的物质条件的保障,人均寿命能增加吗?如人均寿命与GDP没有正相关关系,我们重视GDP干什么?
我们需要从新的角度,从本质上提高国民生活质量,而不仅是从表面上提高国民物质生活条件的角度,去研究进一步的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要认识到,新中国成立以后人均寿命的大幅提高,是远比GDP高速增长更值得骄傲的成就,是社会主义实践成功的第一项例证。
同时要研究与西方不同的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道与术,把老人视为宝贵的资源而不是负担,把尊老视为巩固社会价值观的礼义,把养老看作改善自己生活质量的预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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