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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资产证券化取消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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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天
时间:
2014-9-27 08:34
标题:
资产证券化取消行政审批
中国证监会周五就开展资产证券化(ABS)业务的相关管理规定公开徵求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今后内地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主体范围将由券商扩展至基金子公司,并取消行政审批,实现市场化的证券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徵求意见稿指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资产支持证券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单笔认购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发行面值或等值份额。
中证监相关人士称,未来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业协会将很快会发布备案办法,附带基础资产负面清单。如果ABS项目需要挂牌转让,需要在沪深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报价系统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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