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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渝房产税起徵点升至1.3万 [打印本页]

作者: 宁天    时间: 2014-1-9 08:55     标题: 渝房产税起徵点升至1.3万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透露,今年起调高重庆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应税价格起点由建筑面积12779元(人民币,下同)一平米,调高至13192一平米,较去年提高413元。

  重庆市于2011年1月28日和上海一起在全国率先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徵收试点工作,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等主城九区。这已经是重庆第三次调整徵收标准。2012年,高档应税住房价格标准由9941元一平米,调整至12152元一平米;至2013年,这一标准进一步调整为12779元一平米。

  根据重庆市出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徵收管理实施细则,房产税徵收对象为: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商品住宅,其中高档商品住宅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宅。 去年重庆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6803元一平米,而2012年6389元一平米。

  项目少 影响有限

  据此,今年起购买成交建筑面积均价高于13192元一平米(含)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将要缴纳房产税,但税率不变。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重庆主城九区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国土部表示,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则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间为准。

  相关业内人士则称,由于重庆主城均价达到13192元一平米的项目并不多,应税面很小,因此高档住房应税标准提高对重庆整体楼市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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