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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院推行“医药分开”



国务院办公厅8日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意见》要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明确分担比例。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医疗收入禁与个人收入挂钩

  另据北青报报道: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王东生日前在“2005中国医疗机构改革─首届医院品牌与发展论坛”上明确指出,在分配政策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上,应坚决废止各科室独立核算、承包,医疗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的做法。

  据《工人日报》报道,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王东生在论坛上明确指出,要明确院长的职责与权力,对于政府办的医院的院长,其主要职责是运营和管理医院,而不是建设发展医院。在分配政策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上,应坚决废止各科室独立核算、承包,医疗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的做法。对此,卫生部已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几乎100%的医疗机构仍在实行这样的办法,从而导致乱收费、重复收费、大处方、重复检查等问题的氾滥。

  王东生认为,要搞好医院的管理,必须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转换现行政府办医疗机构的运作机制,使医院的管理转移到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水准、实行成本核算、降低医疗成本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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