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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证监会宣布IPO开闸同一日,资本市场还迎来国务院将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消息。市场普遍预计,金融和公用事业股或将率先试点优先股,相关配套措施有可能在年内出台,银行业将迎来重大利好。
国务院周六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按照《意见》制定优先股试点管理的部门规章,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业内人士预计,相关配套规定年内出台可能性很大。
华泰证券研究所谘询部主任周林表示,优先股试点预计将从大盘蓝筹股开始,由于优先股具备稳定的投资收益,预计试点开始后将吸引更多长线资金参与交易,有望对整体市场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分析相信,优先股对银行业具有明显利好。申银万国证券表示,上市银行一级资本缺口巨大,引入优先股制度将减轻二级市场再融资压力,利于银行股估值提升,优先股制度推出或可提升银行股估值10-15%。
湘财证券分析师朱礼旭则认为,因此前优先股已有推出预期,因此消息对银行板块的利好不会很大;另一方面,优先股稳定的股息远高于债券收益率,若其他行业也试点优先股,将令部分追求稳健收益的资金转投优先股,这会对市场构成资金分流压力,“中长期看,优先股试点将使国内市场融资方式日趋多元,企业融资渠道亦会逐渐增多。
国务院意见指出,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馀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註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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