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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获准投资创投基金。中国保监会昨日印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险资投入资金合计不超过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按2014年10月末保险业总资产测算,可为小微企业间接提供近2000亿元的增量资金。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应当具备股权投资能力,投资时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馀额纳入权益类资产比例管理,合计不超过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投资单隻创业投资基金的馀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20%。保险资金还可以通过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间接投资创业企业,或者通过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间接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可为小微企间接投放2000亿
对于创投基金管理机构的业绩记录要求,《通知》要求,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具有五年以上创业投资管理经验,歷史业绩优秀,累计管理创业投资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并为创业投资基金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
此外,保险资金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应当不是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首隻创业投资基金,单隻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单隻基金投资单一创业企业股权的馀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10%;基金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基金主要管理人员投资或认缴基金馀额合计不低于基金募集规模的3%。
资料显示,目前有关保险机构通过股票、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已直接和间接投资中小微企业500多亿元。《通知》发布后,保险机构将进一步借助创业投资基金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增量融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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