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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合伙人”制度上市的阿里巴巴集团,拉锯谈判逾月,最终未能通过本港监管制度,遂决定弃港赴美,继续开展上市之旅,令本港失去千亿新股上市的机会。不过,本港仍然“企硬”,既不会改变现行股权制度的上市规则,亦无意改变港交所(00388)的上市审批职能。
集资额高达千亿元的阿里巴巴,基于“合伙人”制度的安排,未能成功落户本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昨日出席立法会会议表示,有意来港上市的公司,股本权益及经济价值理应一致,重申本港不存在B股发行的方法,非全球独有,反之只有美国纽约容许双重股权形式上市,鑑于本港市场的独特因素及法律环境,必须坚持保护投资者为目标的上市规则,任何变动都要小心处理,强调现阶段无计划推出以不同股权制度的上市要求,亦未拟就相关建议进行公众谘询。
须坚持维护投资者利益
对于立法会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提到,业界反映投资者对本港科技企业缺乏认识,当局如何能吸引科技公司来港上市,以满足多元经济环境的需要。陈家强表示,当局同意推动市场发展,惟个别科技公司来港上市遇引发不少公众讨论,包括应否开放“合伙人”制度的安排,重申当局必须坚持维护投资者利益。
另外,阿里巴巴拟出资11.8亿人民币,认购天弘基金已扩大股本51%。阿里巴巴今年6月伙拍天弘基金替出“馀额宝”,让用户以帐户馀额购买天弘基金旗下基金产品,由于产品声称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10倍的收益,令天弘增利宝基金在短短6天内,开户数突破100万户。
联交所上市批核权不变
立法会议员张华峰质疑,在现行监管机制下,能否确保港交所作为商业和公共机构两者间的利益取得平衡,又建议卸除港交所的审批新股上市申请的职能。陈家强回应指出,证监会与港交所早于2003年签署备忘录,为处理潜在利益冲突制定多项安排,包括把联交所的上市职能与港交所集团分隔,联交所就《上市规则》所作的修订等政策决定,均须获证监会批准。他认为,政府和证监会均认为现有监管机制运作良好,并没有计划改变联交所在上市批核方面的职能。
陈家强又表示,为保持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以及内地首选集资中心的地位,当局因应不断改变的市场需要和国际趋势,不时检讨有关上市事宜的监管制度。在政府、证监会和港交所三层规管架构下,致力完善本港的监管制度。
他提到,证监会在今年初启动新的保荐人制度,以确保在呈交上市申请前,保荐人对有意涉足本港公开资本市场的公司,有透彻的了解。此外,证监会已向政府建议,立法釐清保荐人在《公司条例》下的法律责任,当局正草拟有关法案,期望今个立法年度可获得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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