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中新社北京三十日消息︰公安部30日证实,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7月20日首都机场爆炸案件发生后,机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现已查明33岁的冀中星是山东省鄄城县人,为反映个人诉求,他经过精心准备,携带自製爆炸装置和传单,到首都机场T3航站楼製造影响以及实施爆炸犯罪的事实。经审讯,冀中星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专案组表示,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涉嫌爆炸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已于7月21日对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据悉,在冀中星製造首都机场爆炸一案发生后,广东东莞及冀中星原籍山东鄄城方面分别对外通报,确认2005年6月冀中星在东莞打工期间受伤致残并因此多年陈情一事。对于冀中星受伤原因等事,双方仍有分歧。东莞方面曾表示,将对冀中星反映的情况重新核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