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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文件确定,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在最受关注的涉农问题“土地制度改革”上,文件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综合新华社、中通社报道,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1年聚焦“三农”。《意见》全文约10000字,共分8个部分33条,包括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见图表)。
连续11年聚焦“三农”
文件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採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确保被徵地农民长期受益
文件提出,因地制宜採取留地安置、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徵地农民长期受益。加快推进徵地制度改革。缩小徵地范围,规范徵地程式,完善对被徵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抓紧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变对被徵地农民的补偿办法,除补偿农民被徵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
文件强调,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粮食安全”被前所未有地放在首要地位后,“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也成为一号文件提及的重中之重。文件提出,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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