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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发布指引称,上一年度被巴塞尔委员会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上一年年末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馀额为1.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银行,应当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的相关信息。
银监会有关发言人透露,根据将在下月起执行的《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指引》),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包括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馀额、金融机构间资产、金融机构间负债、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託管资产、有价证券承销额、场外衍生产品名义本金、交易类和可供出售证券、第三层次资产、跨境债权和跨境负债共12个指标。
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已先后被纳入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A股上市银行去年三季度报表披露的数据,除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其他各家银行表内外资产馀额均在1.6万亿元人民币以上。
银监会要求资产规模达到一定水平以上的商业银行披露其表内外资产规模、关联度和复杂性等相关信息,有利于促进银行改进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水平,增加透明度,加强市场约束。同时,也有利于持续分析和监测相关指标及其变化情况,加强系统性风险的分析、监测与防范。
信息披露银行原则上于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四个月内,在银行网站或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每年7月31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信披银行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银监会申请延迟。对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信披银行,银监会将採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此外,内地媒体报道,在刚结束的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提出在巩固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强化服务和救助功能,探索设立中小银行流动性互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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