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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已为民营银行试点的制度设计定下四大基石:首先强调发起人的资质条件;其次要求民营银行实行有限牌照;再次确定坚持审慎监管标准;最后订立风险处置安排。尚福林并表示,银行是高风险行业,任何一家新设银行都面临风险如何管控,特别是经营失败后风险由谁承担,存款人利益怎样保护的问题。要尊重规律,试点先行,探索经验,稳妥推进,不能一哄而起。
尚福林此前在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将按成熟一家批设一家的做法,将首批试点3至5家民营银行。昨日内媒引述知情人士称,尚福林在工作会议上表示,切实做好试点制度设计,确保试点银行有一个新机制新面貌。试点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发起人资质条件以及当地经济、信用环境、监管能力等因素,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民营银行试点工作推进的具体内容。
促在特定领域做专做精
首先明确强调发起人的资质条件,要求发起人公司治理完善,核心主业突出,现金流充裕,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能够承担经营失败风险。
其次,“大而全”不再是民营银行的发展定位,尚福林要求民营银行实行有限牌照,鼓励在特定业务领域做专做精。
再次,对于民营银行的监管,银监会也确定坚持审慎监管标准。对试点银行资本充足率、拨备等关键监管指标,尚福林表示要设置量化触发标准,一旦达到触发值,立即启动风险对沖、资本补充和机构重组等措施。
防范风险传染和转嫁
最后则是订立风险处置安排。尚福林要求,要明确经营失败后的风险化解、债务清算和机构处置等安排,由发起人以合同方式承诺承担剩馀风险,防止风险传染和转嫁。
中央财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银行业是比较特殊的行业,设立民营银行採取一哄而上的方式,显然也是不太可能的。有必要建立一些更加审慎的监管标准。无论有限牌照、风险触发措施,都是为了保证民营银行在起步阶段,能够稳妥推进。
对于民营银行的监管职责,尚福林明确由当地银监局来负起试点责任,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跟踪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同时,基层监管机构能做的事,要按照权责对等原则,交给基层去管,比如在地方註册的中小机构,其市场准入事项和风险监管,要下放给当地,银监会机关就不再具体管,应主要负责顶层设计、规划制定和监管问责。
新设银行资本金或低于10亿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资料显示,目前已有超过70家民营银行的名称获得预核准。据Wind资讯统计,有30多家上市公司宣布拟参股或参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包括苏宁、復星、美的、均瑶等知名企业均递交了申请。
山西民营银行筹备负责人方铭认为,在监管层看来,民营银行发起人的资质最为重要,监管机构有可能要求发起人为股份制有限公司,至少具备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新设民营银行的资本金可能会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下同)。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则认为,民营银行的定位应是区域性的;应该是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小型银行,註册资本在1亿至3亿元。
根据去年9月瞭望智库引述一份“地方版”的银监会试点民营银行监管办法的文件,民营银行的设立门槛需一次性拿出不低于5亿元不高于10亿元资金;股东原则上不超过20个;主发起人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其他发起人则要求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其时消息称,该文件已上报银监会,并被银监会列为“范本”,成为制定全国版细则的重要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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